重庆市南岸区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9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文章]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岸区审计局是重庆市南岸区政府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的审计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职责。  

(1)对本级及所属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对区属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3)对区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4)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5)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6)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7)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8)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9)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有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10)对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其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1)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的审计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监督;  

(12)承办重庆市南岸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  

内设局办公室、财政审计科(加挂固定投资审计科)、企财社保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重庆市南岸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加挂经济责任审计科),下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重庆市南岸区经济责任审计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796.52万元,支出总计796.5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26.96万元、增长39.85%,支出增加195.56万元,增长32.5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补发2015年及以前住房补贴、新增大数据分析室、审计管理、企业审计、审计办公、工业与信息产业支持等专项工作经费。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796.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5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79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96万元,占77.08%;项目支出182.56万元,占22.92%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31.4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审计局减少拨付南岸区审计局搬迁办公室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9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96万元万元,增长39.8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大数据分析室、企业审计、审计办公、审计管理、工业与信息产业支持、住房补贴等专项工作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56万元,增长29.7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大数据分析室、审计办公、工业与信息产业支持、住房补贴等专项工作经费和政策性增资等。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56万元万元,增长32.5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补发2015年及以前住房补贴、新增大数据分析室、审计管理、企业审计、审计办公、工业与信息产业支持等专项工作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56万元,增长29.7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大数据分析室、审计办公、工业与信息产业支持、住房补贴等专项工作经费和政策性增资等。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86万元,占64.76%,比2015385.47万元增加130.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57万元,占18.28%,比2015137.33万元增加8.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01万元,占3.64%,比201524.91万元增加4.1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工业与信息产业支持)等支出4.50万元,占0.57%,当年新增项目,比2015年增加4.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58万元,占12.75%,比201521.85万元增加79.73万元。  

2016年与2015年相比,决算存在差异原因:因政策性增资(晋升职务、晋升工资档次、调整工资基数、相应增加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发2015年及以前住房补贴,新增大数据分析室、审计管理、企业审计、审计办公、工业与信息产业支持等专项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3.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4.02万元,公用经费29.94万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27.45万元,为弥补人员经费不足,相应减少了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管费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无数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做好车辆调度,减少空载和不必要的用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未发生费用。  

本部门本单位未安排公务车购置,故未发生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8.00万元持平,比20157.98万元持平,主要用于购汽油、汽车维修保养、路桥费、安全基金、保险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2.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来我局审计调研、审计质量检查、经责、投资、内审等审计工作会议等工作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448人,人均接待费45元,车均维护费2.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南岸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4万元,比2015年减少27.45万元,降低52.17%,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政策性调资等人员经费。为弥补人员经费不足,相应减少了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61231 ,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公车改革减少1辆,交区机关事务局集中处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资产总计397.75万元,其中:  

1.负债总计236.61万元,占总资产39.44%,国有资产总量161.14万元,占总资产40.51%  

2.流动资产236.61万元,占总资产39.44%,固定资产161.14万元,占总资产40.5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39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南岸区审计局共组织实施审计项目44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46347.00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329.0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43018.00万元。挽回损失1157.00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06条,被采用69条,推动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4个,切实发挥好审计服务地方治理的作用。  

专项支出合计179.00万元,其中:  

1.审计信息化数据分析室建设61.00万元,建成78平米审计数据分析室及机房各1个,购置电脑桌、服务器、计算机14台、专用移动介质、更新计算机及升级等相关设备设施。开展市区计算机联网监控审计,远程网络教育,视频电视电话会议,为使正常运行专用设备支付终端运行管理费,设备定点(保密)维修维护管理费,支付线路维护管理费等。  

2.开展建设投资工程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行业审计、重大政策跟踪(调查)审计、政府委托审计、内审工作培训、指导等支出118万元,用于实地调查、取证,支付外聘工程技术人员、临时驾驶员、人社局委派合同工信息技术人员劳务费,委托审计支付劳务费,各种勘测设计器材租用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燃油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复印费、纸张等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2901632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