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溪街道构筑“四责体系”助力“两个责任”落地生效

发布单位:海棠溪街道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文章]

一是健全制度“明责”。街道党工委通过细化分解工作责任,围绕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细则,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分解细化,落实责任到人。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度,每个分管领导要督促业务口做好责任任务分解,督促每个干部全力完成自己分管业务,必须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全面夯实责任任务分解台账。二是深入学习“知责”。街道党工委围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和全体社区干部会议上学习传达,让每个党员干部认领各自工作,完善工作台账,建立规范化档案资料。把班子会前必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作为必修课,通过教育培训、宣传引导,使每名干部明白责任是什么,落实责任怎么做,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三是约谈提醒“问责”。为促街道使党工委牢牢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街道党工委书记先后对后进社区班子和工作不力的社区干部进行了约谈,提出了抓班子、带队伍、守纪律的具体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执行不力“追责”。为促使“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街道党工委制定完善了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将责任分解、监督检查、问效问责相结合,对在工作中执行不力的责任人和社区干部,纪工委明确问责办法,确保党工委主体责任、纪工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促使街道各项工作能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