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旅游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3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文章]

一、单位主要职责

重庆市南岸区旅游局为南岸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办旅游投诉、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城乡旅游经济发展,编制全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镇旅游经济发展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按照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利用项目提出建议。

(四)制定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旅游新业态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庆活动;指导旅游招商引资、旅游建设项目策划等工作。

(五)承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的策划规划、开发保护工作;指导和促进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开发营销;引导旅游休闲度假。

(六)受委托行使全区三星级以下(含三星)饭店的评定和国内旅行社初审;2A(含)景区的评定和复核;推动区域性旅游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对旅行社(入境游和国内游)的监督管理;推动国际旅游交流与合作。

(七)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

(九)统筹、协调假日旅游工作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十)制定全区旅游人才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职业培训、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国家、市、区旅游结构调整资金的申报及管理。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

2014年公共财政收入1630.19万元,其中年初单位人员工资、办公公用经费、医疗卫生、住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保障等基本收入117.46万元。年度南山度假区规划、黄山智慧景区建设、旅游宣传、节庆活动、组织团队游客来区奖励、顾问服务费、文明城区创建、旅游市场执法等旅游结构资金专项收入1074万元。上年南山腊梅节、组织团队游客来区奖励、市级旅游宣传补助等专项经费结转438.73万元。

(二)决算支出

2014年公共财政决算支出126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旅游管理与服务经费支出88.96万元;单位人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医疗保障支出6.47万元;单位人员住房改革住房保障支出5.94万元;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1159.22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宣传促销、节庆活动、商旅联动、组织团队游客来区奖励、周边城市营销等旅游宣传支出704.17万元;黄山智慧景区建设、顾问服务费、旅游市场执法等旅游行业与管理服务支出215.64万元;和君规划策划、知名商标奖励等其它旅游行业与管理服务239.41万元。结转下年369.3万元,其中应付未付重点工作等公用经费7.58万元;应付未付2014年下半年组织团队游客来区奖励、团队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研发、旅游增加值核算、国内旅游接待统计指标体系建设等旅游宣传和旅游管理与服务项目经费361.72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南岸区旅游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共计11.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98万元,按照市旅游局要求,经上报区政府审批,参加全市统一组织因公出国(境)宣传营销推介经费支出2.5万元。

重庆市南岸区旅游局

2015年8月20日

 

 

附件:区旅游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