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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拟备案以下医疗机构开展相关临床第二类医疗技术的公示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拟备案以下医疗机构开展相关临床 第二类医疗技术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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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各医疗机构二类医疗技术报送我委备案,现进行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0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请与我委联系。 联系人:邹俊刚,联系电话:62988122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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