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南岸区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9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文章]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重庆市南岸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是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办事机关,是主管全区纪律检查日常工作的党的部门;南岸区监察局是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的行政机构。南岸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南岸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行政编制31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3名,实有在职人数行政31名,工勤1名,事业12名。公务用车6辆。

其职能是:(一)加强对全区各级党政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党风廉政报告、谈话、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二)负责对关于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政策调研,组织实施治本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区政府相关决定和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监察。(三)加大重点督查和案件查处的力度,坚持严格的日常监管和制度建设。(四)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工作,强化企业效能监察,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宏观指导,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486.14万元,全额为财政拨款收入。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84.41万元、增长14.16%,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事务和人力资源事务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51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8.06万元,占52%;项目支出727.39万元,占48%;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支出增加91.73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事务和人力资源事务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8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41万元,增长14.16%。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事务和人力资源事务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6万元,增长9.3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十佳科站所评比奖励及复核工作经费和公用经费调整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73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事务和人力资源事务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98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十佳科站所评比奖励及复核工作经费和公用经费调整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1.87万元,占85.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事务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02万元,占8.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调资及社保缴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54万元,占3.14 %,较年初预算数无差异。住房保障支出40.52万元,占2.67%,较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6.97万元,较上年减少86.07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补助和抚恤金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141.09万元,较上年增加84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增加和反腐巡察工作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74万元,减少33.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6年度本部门未购置车辆,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0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各专项工作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减少0.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公务接待费2.43万元,主要用于承办全市片区会议、全区纪检监察相关会议、培训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减少10.0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年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40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维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维持机关日常运行必要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84.71万元,增长172.4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增加和反腐巡察工作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6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6万元,全额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桌椅及其它专用系统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无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988987

?

?

附件:中共重庆市南岸区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