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机构设置信息

发布单位: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1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文章]

区公安分局

单位领导

党委书记、局长:叶和平

党委副书记、政委:白 

党委成员、副局长:廖真贵

           叶亨奎

           兰顺江

            

            

党委成员、纪委书记:龙元和

党委成员、政治处主任:曾佑彬

单位电话

023-62833933

  

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5

单位简介

南岸区公安分局成立于1955年,是重庆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受重庆市公安局和南岸区委区政府双重领导,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全市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

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我区社会治安动态,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负责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本局及基层部门执法工作。

 ()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处置。

 ()管理、承办出入境工作。

 ()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交通秩序。

 ()负责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指导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及保卫组织的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对来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市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主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等服务。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