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不动产登记系统正式上线

发布单位: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1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文章]

1月18日,按照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统一部署,南岸区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原地房籍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关闭并不再使用,不动产登记施行 “多头登记”时代将正式宣告结束。

根据市政府、市编办、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南岸区人民政府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明确了联系会议的召集领导、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工作规则和各联系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快推进我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2015年11月22日,重庆市南岸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经编委批准正式更名为“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12月31日正式挂牌,并于当日正式缮发新的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是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后,是我区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取得的又一实质性进步。该系统建立了以“80坐标”为基础的地理信息图形数据库,按土地利用状况分成地上、地表、地下等多个图层,通过图层中的宗地、构建筑物数据关联不动产权利及相关登记业务,实现“一张图”管理不动产登记,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方便社会依法查询,更加便于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民。系统登记的不动产,实行全国统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具有唯一性。

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开始实施后,将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需要进行登记的不动产包括土地、房屋、森林、林地、水域、滩涂等九大类,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不动产权证”将取代原来的“房地产权证”。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居民原有的相关簿证采取“不变不换”的原则,即: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