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

单位领导

徐义红  局党组书记、局长

游江海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利刚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蒲红旭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单位电话

电话:(02362988178

传真:(02362988585

  

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广福大道12号区行政中心B1号楼19

单位简介

南岸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南岸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牌子)是主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部门。

职能职责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南岸府发[2015]36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区安监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撰写安全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管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街镇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非媒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措施、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

(十)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领域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撰写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