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

单位领导

党委副书记、局长:包卫

党委书记:明  白

副 局 长:文  瑛(社保局局长)

          阳德恩

          文  华

          杜春丽

          谭天琪(就业局局长)

纪委书记:尹晓畅

单位电话

62803703,62948847

地  址

南岸区南城大道25号

单位简介

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主管全区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区级职能部门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社会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优化就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社会职业中介、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技工学校、技能培训)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推进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工作,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福利和津补贴政策;落实企业执行工资总量调控、工资指导线、工资收入调节等政策;指导企业开展工资管理、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及内部分配工作,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七)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服务制度。

(八)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全区清欠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劳动保障监察,牵头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案件。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承担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企业特殊工时制审批工作。承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信访事项、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

(十三)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