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公示及剩余岗位公布

发布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6日 浏览次数: 次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南岸区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见附件1)及剩余岗位(见附件2)予以公示公布。剩余岗位按《简章》要求,于第二站考点进行招聘。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星期六)上午8:00-9:00;考点:重庆医科大学(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新教学楼五楼。

一、公示期

2018年1月16日—1月2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督科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行政服务B区1号楼11楼1105室

电话:62988552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其它相关事项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简章要求于2018年7月20日当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并应履行违约责任。

附件1:南岸区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公示

附件2:南岸区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剩余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