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南岸区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见附件1)及剩余岗位(见附件2)予以公示公布。剩余岗位按《简章》要求,于第二站考点进行招聘。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星期六)上午8:00-9:00;考点:重庆医科大学(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新教学楼五楼。
一、公示期
2018年1月16日—1月2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督科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行政服务B区1号楼11楼1105室
电话:62988552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其它相关事项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简章要求于2018年7月20日当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并应履行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