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在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梁 平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调整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整事由
2017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过程中,由于非税收入项目取消等变动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2亿元。
二、调整预算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根据上述事项,相应调整经区十八人大1次会议、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已审议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2亿元,由72.3亿元调整为70.3亿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调减2亿元,调整后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不作调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作调整。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财税部门努力增收,如年末实际执行有超收财力等其他新增财力,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纳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