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文章]

一、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区教委机关内设区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外事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语言文字)、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督导室、招生考试管理科、安全稳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等10个科室。下设75所事业单位,其中:职业高中1所、完全中学6所、普通初中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普通小学38所、学前教育5所、特殊学校1所、进修教育1所、电大教育1所、事业单位6所。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教育体制改革和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管理区属中小学、所属事业单位,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承担义务教育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并实施促进教育资源向边远薄弱学校倾斜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对中小学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负责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职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6、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督促检查对教育的财政拨款和教育税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负责教育经费的安排和预决算工作,负责教育援助的管理;监督检查招生经费收支情况。

7、统筹管理、协调民办教育,拟订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民办教育监管的责任。

8、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9、主管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牵头拟订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员调配、职称评定工作。

10、负责全区学籍管理工作。

11、负责拟订各类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各类教育考试、录取管理工作。

12、归口管理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和外事工作;负责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交流;指导教育系统侨务工作。

13、负责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4、负责所属学校国有资产监管;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教育产业、学校后勤改革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55567.06万元,上年结转690.05万元,总计156257.11万元,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其中基本支出84043.06万元,用于教委机关及下属中小学校等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行,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各项费用。项目支出72214.0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及维修1146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校新建和扩建工程建设、校舍改造和大型修缮、校舍常年维修、塑胶运动场建设、街镇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等;设施设备建设4761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设施设备标准化、数字化校园和物联网建设、国家标准化考点建设等;教育民生和资助18424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营养促进工程、校园安保等;教师队伍建设21281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常规培训、教师各类特色培训、教师缺编补助、教师体检和伙食补助、各类政策性经费等;教研科研及特色项目4203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学校课程改革和课题研究、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职业教育发展、特殊教育发展等;非税支出7000万元,主要用于边远薄弱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规范办学行为补助、补充日常运行经费等;其他项目5082万元,主要用于化解中小学债务、国防教育、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乡村少年宫建设、国家级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实验区建设、社区教育、教育管理事务、处理突发事件预留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教师培训、国际交流合作。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9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中小学校等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58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万元:用于全区中小学校等公务用车运行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洗车费等。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