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期擦挂不撤现场 驾驶员被扣证一个月 交巡警提醒:轻微财产事故应快撤快赔

发布单位: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6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文章]

高峰期擦挂不撤现场 驾驶员被扣证一个月

交巡警提醒:轻微财产事故应快撤快赔

2016年4月26日上午,一辆出租车在沿海峡路由四公里方向向九龙坡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鹅公岩大桥南桥头时,与前方一辆违规变道的小型轿车发生擦挂,导致两车受损,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小轿车驾驶员罗某因拒绝撤离现场,造成后方严重堵塞,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元、暂扣驾驶证1个月的处罚。

当天9时40分许,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花园路大队接群众报警称,海峡路鹅公岩大桥南桥头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曾伟迅速带领协勤赶到现场处理。在事故现场,一辆出租车和前方一辆小轿车发生擦挂,双方驾驶员正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出租车驾驶员认为对方越过实线变道,应负全责;而小轿车驾驶员认为自己已经完成变道动作,出租车不让行,才撞上自己尾部,应该是对方的责任。

经调查,民警判定小轿车驾驶员罗某越实线变更车道,与王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擦挂,应该负全部责任。双方发生事故后,罗某由于感觉不是自己的责任,与王某发生争执,未撤离现场,造成了海峡路沿线交通拥堵。

负责处理事故的民警表示,海峡路鹅公岩大桥是进出南岸区的重要通道,由于车流量较大,每天鹅公岩大桥平均要发生20多起擦挂事故,属于严重堵点,若发生轻微擦挂事故不撤离,将对海峡路沿线的交通造成更大的拥堵。处理事故完毕后,民警依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罗某给予罚款200元,暂扣驾驶证1个月的处罚。由于出租车驾驶员罗某建议撤离现场,民警对其不予处罚。

南岸交巡警提醒,在发生轻微擦挂事故,未造成车辆不能行驶的情况下,双方驾驶员应当在照相后,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段;如对责任无异议,可到快速理赔中心处理,对责任有争执的,可报警或到附近的交巡警流动警务车驻点处,由民警认定责任并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