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就业培训补贴政策办事指南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收藏] [打印文章]

政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222号);2.《关于发布〈重庆市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228号);3.《关于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0号);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认定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03号);5.《关于做好“四方联动”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试行)》(渝人社发〔2015〕234号)。

享受对象: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四类人员。

创业培训补贴对象:在渝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可享受免费GYB创业意识培训;“四类人员”可享受免费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参加过SYB或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并成功创业1年(含1年)以上的创业者可享受免费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四类人员”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可享受免费微型企业创业培训。

定向培训补贴对象:(1)拟在我市就业的离校两年内(24个月内)未就业的应届及往届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归国留学生以及户籍不在我市的毕业生)。其中,不含在校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到该单位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2)自考、成教、电大、函授、远程教育等国家承认其学历大专及以上的毕业两年内(24个月)未就业毕业生,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

“四方联动”培训补贴对象为:(1)拟在我市就业的离校两年内(24个月内)未就业的应届及往届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归国留学生以及户籍不在我市的毕业生)。其中,不含在校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到该单位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2)自考、成教、电大、函授、远程教育等国家承认其学历大专及以上的毕业两年内(24个月)未就业毕业生,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

补贴标准: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并签定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应补贴标准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应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应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其中:应补贴标准按照“渝人社发〔2014〕228号文”公布的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非常紧缺、紧缺、一般紧缺”培训成本的 100%、80%、60%计算。职业技能培训实行直补个人的培训补贴机制,其中同一工种同一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每人终身只能享受一次。

创业培训补贴:参加培训个人实行免费培训。

定向培训补贴标准:通过定向培训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定向培训补贴(其中技能培训每人1500元,岗位对接、素质培训每人500元),不得重复申请(一年内已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不再享受本政策补贴)。

“四方联动”补贴标准:培训对象通过培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四方联动”就业培训补贴(其中技能培训每人1500元,岗位对接、素质培训每人500元)。

培训要求:

职业技能培训:实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培训学员在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培训结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给予培训补贴。

定向培训和“四方联动”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和综合素质培训两方面,培训时间不少于35天,其中,职业技能培训由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负责实施,时间不少于30天,综合素质培训由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或委托相关培训机构定向实施,时间不少于5天。培训学员需在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指定的定向培训机构和“四方联动”培训机构培训。

提交材料目录及说明:

培训学员到培训机构培训:培训申请之日起1年之内需申请补贴。学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发票、劳动合同等材料到南岸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报销培训补贴。

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培训班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培训机构及时将培训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并集中归档管理后,向南岸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就业培训管理科申报培训补贴。资料包括:开班申请表、补贴申请表、学员花名册、学员签到册、学员考勤表,学员身份证明、培训合格证书、营业执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劳动合同等材料到南岸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职业培训鉴定科销培训补贴。

审批时限:提交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承办单位及地点:南岸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职业培训鉴定科(南城大道25号6F)

办理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23-62926207、023- 62810552

南岸区就业培训补贴申办流程图

办理事项(时间、时限) 承办机构(提交资料)
培训报名 各街镇
培训开班 定点培训机构
开班申请(培训前5个工作日) 南岸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组织培训 定点培训机构
申请培训补贴 南岸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审核培训补贴资料 南岸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审批、划拨培训补贴资金 南岸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