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技工学校学生毕业投靠亲属入户须知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收藏] [打印文章]

一、 办理范围

凡户口已迁入我市高校、中专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除农村劳动学历教育学生)均可申请入户。

二、投靠的对象

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亲的兄弟姐妹、本人的成年兄弟姐妹)

三、所需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二)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或户口证明。

(三)《毕业证》。

(四)亲属关系证明(必须是公安机关户口登记资料或单位人事档案中原始资料)。

(五)房产(租)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南岸区公安分局

2016年3月

大中专毕业:办理程序及时限

(一)申请人持相关齐全材料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二)派出所受理后向申请人出具《受理户口责任书》

(三)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报所长审批后,将有关材料上报分局审批;

(四)分局接到派出所上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