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老投靠子女入户须知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收藏] [打印文章]

年老投靠子女入户须知

 

一、凡男性年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身边无子女(离退休人员不受年龄和身边无子女限制),均可申请投靠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成年子女。

二、所需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二)房产(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父母原籍派出所户口证明或户口复印件(含全户住址页和人口增减页)

(四)离、退休证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五)被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属丧偶的需提供死亡人的户口注销证明。

(六)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原籍派出所或单位证明)。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南岸区公安分局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