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办事指南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收藏] [打印文章]

 

南岸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办事指南

 

政策依据:1.《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社〔2009〕94号);2.《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人社〔2009〕304号);3.《关于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行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通知》(南岸人社发〔2010〕75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社〔2012〕137号)。

补贴对象:1.重庆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等)和近2年毕业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2.南岸籍农村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低保户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人员)和近2年毕业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100%档内);以初次享受补贴时间计算,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提交材料目录及说明:

初审资料: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重庆市公益性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表、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委托书、个人参加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卡复印件、重庆市就业困难人员特殊工种认定申请表、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存折复印件等。

补充资料:

个体工商户帮工就业人员所需资料:1、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帮工在个体就业的人员,应提供与经营者(老板)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等;3、场地经营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

从事家政、钟点工就业人员所需资料:与雇主签订内容详尽的劳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就业地址、再就业地联系电话(座机)、从事就业工作详细项目、工作时间(每天具体工作时段)、劳动报酬情况等。

承办单位及地点:各街镇公共服务中心、南岸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就业促进科(南城大道25号6F)

办理时间:申报登记:每年7月;资料初审:次年8月。

联系电话:023-62907844

 

 

 

 

 

 

南岸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办流程图

 

办理事项(时间、时限)

承办机构(提交资料)

就(失)业登记

 

各街镇(重庆市南岸区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未就业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红底登记照片2张、劳动合同等)

补贴申报登记(7月)

各街镇

补贴资料初审(次年8月)

 

各街镇(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重庆市公益性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表、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委托书、个人参加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卡复印件、重庆市就业困难人员特殊工种认定申请表、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存折复印件等)

享受人员就业情况调查

南岸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电话调查、入户调查)

补贴资料审核

南岸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享受人员公示

南岸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复核、补贴发放

南岸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