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办事指南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收藏] [打印文章]

南岸区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办事指南

 

政策依据《重庆市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办法》(渝人社发〔2010〕252号)。

享受对象市级返乡创业重点企业。(市级返乡创业重点企业的申报条件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重庆籍居民;2.安置重庆籍农民工人数达到100人以上;3.申报年度年初至申报上月,企业与招用的重庆籍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4.申报的贷款类型为在国有及地方控股银行取得的已归还的流动资金贷款;5.企业在当年未享受其他财政性贴息政策。)

贴息标准市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标准按企业招用重庆籍农民工人均贷款额3万元计算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