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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事指南
申报材料 |
低保申请书、家庭成员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收入状况证明材料、财产相关证明材料、家庭生活支出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并根据需要提供失业、求职登记、参加保险、伤残、拆迁补偿、退休、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 |
办理程序 |
户主申请→(可委托村(居)委会代为提交申请)街镇服务窗口审查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镇(街道)审核→审批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区民政局审批→填发低保证发放低保金 |
承诺时限 |
街镇或村(居)集中受理之日起到审批结束,三十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时间),民政局审批10个工作日完成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友情提示 |
窗口位置:江南新城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服务电话:62980263(综合窗口电话) 咨询电话:62820980(区民政局低保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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