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问答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6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收藏] [打印文章]

一、问:南岸区茶园的“城南家园”公租房是最受市民追捧的公租房之一,市民非常关心关注现在那里的相关情况,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

答:城南家园公租房20109月开工建设,20128月竣工,共8个组团,85栋房屋、32千套住宅、总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有小学、幼儿园、社区居委会、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警务、房屋管理中心和物业管理公司,配套有农贸市场、超市等,已开通了4条公交线路,在建的轨道6号线预计今年年底通车。现入住近3万户,人口约8万。

二、问: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申请人有什么区别?

答:廉租房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本区城镇户口且在本区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的低收入家庭。

公租房的申请人是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三、问:南岸区有哪些公租房申请点?

答:南岸区一共有3个公租房申请点。分别是:南岸区珊瑚路1号,南岸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电话62838743;南岸区丁家嘴13号,南岸海棠溪房管所申请点,电话62872618;南岸区长生路48号附2号,南岸长生房管所申请点,电话62450095

四、问: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答:凡是年满18岁在主城区工作,且符合4个条件可申请公租房,第一、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第二、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的无住房人员;第三、进程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第四、参加工作三年以内无住房的公务员。

五、问:哪些人可以申请廉租房?如何申请?

答:具有本区城镇户口且在本区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的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镇所委托的居委会提出廉租住房保障书面申请,并提交居民户口薄、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家庭住房证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居委会、街镇、区廉租办三级审核无异议后,可依据相关规定享受城镇廉租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