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农业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自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单位:区农委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文章]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与市水利局签订的《2017年度区县“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现将南岸区“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自查如下:

一、扣分指标

(一)重视前期工作(自查扣分:不扣分)

1、规划成果质量评价

落实区级前期工作经费,开展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节水型社会规划等区级水利专项规划编制,积极配合市局完成各类市级规划编制。

2、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

根据市局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保质、按时完成有关工程前期工作,各类前期报告顺利通过市局组织的审查和审批,保证了工程进度。2017年我区三峡库区消落带治理、南滨路五期项目的相关报告上报审查,均一次性通过,目前三峡库区消落带治理、南滨路五期项目初步设计均已批复。

3、完成约束性项目前期工作

按照市水利局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南岸区2017年需完成“重庆市南岸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第五期工程(一期)初设审批”这一约束性项目,该项目已于6月23日取得市水利局初设批复(渝水许可[2016]110号)。

(二)全面完成年度水利投资和建设任务(自查扣分:不扣分)

1、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2017年,我区项目建设投资全额完成,共完成水利投资11241万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1%。长江防洪护岸重大水利工程在未下达中央及市级投资情况下,超额完成本年投资任务。积极配合规计处牵头接受国家有关部委对投资计划执行等各项检查或其他重点工作。

2、加强水利资金投入和使用管理

(1)水利资金投入

2017年,区财政落实区级水利专项资金4660万元,其中重点水利工程区级财政投入4200万元。市级切块下达后,区农委与区财政局及时分解下达,均在两个月内完成,至12月,支付进度达到100%。市级资金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等运行维护、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培训演练等。

(2)水利资金监督使用管理

本年度无竣工验收水利项目和稽查等揭示问题。严格按要求和程序组织完成本年度计划竣工验收各类水利项目决算审计,所有水利工程竣工后均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审计,落实了审计结果整改后再进行验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所有资金由区财政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和区级报账制。资金使用采取分级签字制度,项目决策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3、抓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1)全面完成重点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完成南岸经开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年度建设任务,本年度完成投资8100万元,全面推进项目征地工作,实施高坎子滑坡治理和部分连接道路建设,实施临时施工道路,做好全线基础施工准备。开展广阳岛防洪护岸综合整治二期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相关工作。

(2)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质量管理

积极配合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开展重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工程开工前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认真抓好重点工程质量管理,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明确各自的责任、责职和权利,建立和完善参建各方质量体系,促使它们自觉地完善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范各自的质量行为,确保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出现质量缺陷、质量事故。

(3)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及建设日常管理

进一步增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和日常监督,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业主和参建各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强化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安全监管,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巡查。以长江堤防工程为重点,督促水利施工企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4、做好移民工作

做好水库移民及后期扶持工作,确保水库移民信访稳定。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兑现工作,截止2017年四季度我区符合享受现金直补的移民总数为52人,按时将年度后期扶持计划报区政府审批,按要求完成市级年度后期扶持投资,按季兑现52名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移民直补资金,直补资金已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及时更新录入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全区移民无1例上访事件发生,实现了移民工作的稳定,顺利完成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年度计划。

5、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加强已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做好汛期水库大坝应急值守;落实并公示各级水库安全责任人;建立水库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水库大坝安全运行;按时上报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年度技术报告;全区水利工程年末实蓄水量1345.1万m3,年初至上一日已供水量2473万m3,占应蓄水量2531万m3的151% ;完成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年度任务,全区小型水库已全面完成确权颁证,农村集中式饮水工程已通过城乡供水一体化合并到城市水厂统一管理,本年度重点开展山坪塘确权登记颁证;完成内子口水库、木耳厂水库、石塔水库物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三座水库通过物业化管理,建立完善了水库运行管理制度,水库标准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库周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完成水库大坝年度安全鉴定计划,完成大坝安全监测任务,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平台正常运行。

6、做好水利信息化建设

为确保已成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百分百落实系统运行维护资金,通过委托专业维护单位对已建的各类水利信息系统进行统一运行维护;按规定合理录入水资源监控系统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和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确保视频系统正常运行;积极配合做好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重庆(2016~2018年)项目及重庆市防汛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全区各系统平台正常运行,未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三)切实抓好民生水利(自查扣分:不扣分)

1、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安全得到根本保障。

结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针对农村饮水安全人口全面销号以后出现的新问题,2013年区政府提出并启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累计投入资金7000万元。一是对6处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关停并网,改由城市水厂供水;二是对3处较大规模农村水厂资产评估和收购移交并网,收购资金共计7000万元。三是实施南山片区供水一体化,将白洋滩水厂自来水通过加压解决南山片区供水问题。通过城乡供水一体化,全区所有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通过关停并网和收购移交,全部改由城市水厂统一供水、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确保农村区域供水稳定、水质提升,实现城乡居民饮水“同源、同网、同质”。为巩固成果,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补助村社管网水损和人员经费,实施管网维护改造,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

2、完成农田水利改革年度任务。

全区小型水库已全面完成确权颁证,通过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工程也由城市水厂统一管理。我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重点为山坪塘确权登记颁证,由区政府授权区农委颁发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颁证范围主要为城规覆盖范围以外的集体所有山坪塘,符合条件申报颁证的山坪塘共有116个,涉及南山街道、峡口镇、长生桥镇、迎龙镇和广阳镇。通过确权颁证进一步明确了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和运行管护单位,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四)大力推进水生态建设(自查扣分:不扣分)

1、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力度

(1)严守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按照程序颁发取水许可证,全面加强对全区各取水用水单位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取水、用水单位取水管理情况、计量设施运行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取水(发电)量,执行按月或季度足额征收水资源费。

(2)严守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加强节约用水,完成年度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3.27%和9.43%(考核任务分别为下降10%和8%),满足考核要求。

(3)严守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加强水源地水质保护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完成南岸区黄桷度、白洋滩、玄坛庙三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编制,因地制宜重要水源地达标建设任务;按要求开展迎龙湖等8个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其中长江3个断面由市级监测,考核目标为7个),全年每个断面监测12次,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满足考核目标77%);完成重要水功能区标志牌设置;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规定。

2、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

(1)严格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加大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力度,严格审查每一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共审查批复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9个(包含经开区审批17个),水土流失防治范围241.98hm2,水土保持总投资17378.21万元,足额征收水保“两费”321.51万元。认真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督促业主单位及时整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日常巡查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已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

(2)以新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为契机,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向全区多个小学发放水土保持宣传资料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3)编制《南岸区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开展水土保持监督信息化相关工作。

3、加强河道岸线管理

(1)2017年南岸区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25.6公里,主要涉及长生河、渔溪河部分河段,我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全面完成,按时上报划界成果。

(2){C}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批和日常监管。2017年完成涉河方案批复7个,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河道巡查监管工作,成立南岸区农林水利执法队伍,拥有12个编制人员和8个协勤。建立了《南岸区河道管理日常巡查制度》,建立涉河审批和巡查台账制度。成立了以农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执法大队和防汛抗旱管理站及相关科室成员组成的河道巡查领导小组,加大巡查力度和深度,采取经常性巡查、不定期巡查和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查。对河道非法建筑、违法业主行为保持“零容忍”。 开展非法砂石码头整治专项执法检查20次,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开展涉河建设的执法检查62次,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下发《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份,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2件,罚款2万元。

(3){C}按要求开展河道采砂许可和现场监管,我区目前无审批的采砂许可,加强河道采砂日常巡查监管,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开展河道采砂执法检查35次,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开展非法砂石码头清理整治,区交委、区农委、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和街镇联合执法,全面推进长江河道非法建筑拆除工作,发现一起拆除一起。通过约谈业主,8个砂石码头已经关闭,5处砂石加工设备(投入5000万元)、2处餐饮违法搭建已全部拆除,并封闭了下河通道,安装了监控设施做好九朝段航道清淤工程现场监管,处理矛盾纠纷。

(五)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自查扣分:不扣分)

1、认真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区、镇、村各级防汛机构,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防汛24小时值班工作。汛前安排部署了今年防汛抗旱工作重点,明确了2017年水库及主要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并在南岸区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全面建立防汛抗旱责任制及基层服务体系,层层签订防汛抗旱工作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防汛各级责任人,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细化修编了南岸区防汛抢险预案,各街、镇和有关单位及水库完善修改了各自的防汛抢险预案。

2、做好水库调度,有效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汛期做好水库防洪调度,组织编制了水库调度方案和防洪预案。建立完善全区防汛应急处置机制,区农委与重庆市武警船艇支队共同组建了一支专业的防汛抢险队伍,配备了专业抢险物资,并开展防汛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

3、完成2017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体系培训演练。

4、做好防汛抗旱风险管控工作,建立风险台账。强化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设立了防汛物资专用仓库,并安排专人管理。各防汛主要对象也根据要求储备了相应的物资。

5、落实中小河流水文信息系统和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等运行维护单位和资金,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数据传输畅通。

(六)继续深入开展水利改革(自查扣分:不扣分)

完成深化水利改革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市水利局改革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深化水利改革年度工作任务,建立了由区领导担任组长的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了2017年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是改革目标和任务。配合开展了全区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完成了水库物业化试点工作和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明确了全区水库等小型水利工程资产权属及管理主体,落实了日常管理主体和安全责任主体。

(七)强化依法治水(自查扣分:不扣分)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全面落实水利行业普法责任,通过发放《水法》《防洪法》等涉水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品、开展普法讲座等形式落实普法责任,提高人民群众对涉水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依法治水意识。

2、依法开展水行政执法,维护水事秩序稳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着重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及时协调处理水事矛盾和纠纷,协助处理群众涉水案件来信来访。 2017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57次,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下发《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9份,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3件,罚款4万元。其中开展非法砂石码头整治专项执法检查20次,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开展涉河建设的执法检查62次,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下发《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份,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2件,罚款2万元;开展河道采砂执法检查35次,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开展水利工程执法检查10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20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下发《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开展水资源执法检查10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下发《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份,立案查处1件,罚款2万元。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案为零。

3、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规范水利行政审批管理。通过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行政权力清理等,进一步明确了我委承担的水利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事项,根据市区工作要求,完成了行政审批网上系统建设,行政审批更加规范。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招投标文件合法性审查覆盖率、正确率达100%。

(八)做好水利信息宣传(自查扣分:不扣分)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全面完成完成行业宣传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且未出现负面报道。完成中央媒体信息宣传5篇,市级媒体20篇,其中2017年12月19日在《重庆日报》第十版专版报道《砥砺奋进履治水之责,改革创新担兴水之任-南岸区全力推进河长制守护绿水青山》。

(九)加强效能建设,重视信访工作。(自查扣分:不扣分)

加强效能建设,本年度未被市委、市政府或水利部通报批评,或在正式会议上点名批评;未被市水利局通报批评、督办或约谈。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时或认真办结市政府公开电子信箱回复,及时接返来访、未造成来访人员在市局留宿;未出现上访人员重复上访,未在市级及以上造成恶劣影响。

(十)做好日常质量安全监管(自查扣分:不扣分)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按照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安全工作要求布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建立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记习总书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坚持十六字方针,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源头治理三大重点,进一步强化隐患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规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有效地排查和治理隐患,确保了今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合力,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2、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我区将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相结合,开展危化品专项检查4次,汛前专项安全检查21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9次,查出隐患均已完成整改。

3、坚决控制水利安全事故。全年未发生水利生产安全事故。

二、一票否决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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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2017年度“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自查公示表

分类 指标 目标执行情况 (完成目标%) 自查扣分 备注
扣 分 指 标? 前期工作
1.规划成果质量评价。 本年度开展了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节水型社会规划等区级水利专项规划编制,规划成果质量达到要求。 0 ?
2.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 根据市局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保质、按时完成有关工程前期工作,各类前期报告顺利通过市局组织的审查和审批,保证了工程进度。2017年我区三峡库区消落带治理、南滨路五期项目的相关报告上报审查,均一次性通过,目前三峡库区消落带治理、南滨路五期项目初步设计均已批复。 0 ?
3.按照2017年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完成1个约束性项目前期工作。 按照市水利局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南岸区2017年需完成“重庆市南岸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第五期工程(一期)初设审批”这一约束性项目,该项目已于6月23日取得市水利局初设批复(渝水许可[2016]110号)。 0 ?
水利投入和建设
1.按照《重庆市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对有关投资计划进行考核。 2017年,我区项目建设投资全额完成,共完成水利投资11241万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1%。长江防洪护岸重大水利工程在未下达中央及市级投资情况下,超额完成本年投资任务。积极配合规计处接受国家有关部委对投资计划执行等各项检查或其他重点工作。 0 ?
2.当年市以上下达投资计划要求区县投入(自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市级切块区县资金在两个月内分解下达。预算执行率(支付率)达到规定进度。 2017年,区财政落实区级水利专项资金4660万元,其中重点水利工程区级财政投入4200万元。市级切块下达后,区农委与区财政局及时分解下达,均在两个月内完成,至12月,支付进度达到100%。市级资金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等运行维护、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培训演练等。 0 ?
3.当年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审计。当年审计、稽察、财政绩效评估等揭示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本年度无竣工验收水利项目和稽查等揭示问题。严格按要求和程序组织完成本年度计划竣工验收各类水利项目决算审计,所有水利工程竣工后均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审计,落实了审计结果整改后再进行验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所有资金由区财政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和区级报账制。 0 ?
4.完成南岸经开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年度建设任务,广阳岛防洪护岸综合整治二期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以及中小河流年度建设任务。 完成南岸经开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年度建设任务,本年度完成投资8100万元。开展广阳岛防洪护岸综合整治二期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相关工作。 0 ?
5.完成市级年度后期扶持投资、上报备案的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按季兑现直补资金和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 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兑现工作,截止2017年四季度我区符合享受现金直补的移民总数为52人,按时将年度后期扶持计划报区政府审批,按要求完成市级年度后期扶持投资,按季兑现52名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移民直补资金,直补资金已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及时更新录入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顺利完成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年度计划。 0 ?
6.完成已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年度蓄水、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年度技术报告、深化小型工程体制改革、物业化管理试点任务;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年度计划任务,确保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平台正常运行。 加强已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做好汛期水库大坝应急值守;落实并公示各级水库安全责任人;建立水库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水库大坝安全运行;按时上报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年度技术报告;全区水利工程年末实蓄水量1345.1万m3,年初至上一日已供水量2473万m3,占应蓄水量2531万m3的151% ;完成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年度任务,全区小型水库已全面完成确权办证,农村集中式饮水工程已通过城乡供水一体化合并到城市水厂统一管理,本年度重点开展山坪塘确权登记颁证;完成内子口水库、木耳厂水库、石塔水库物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三座水库通过物业化管理,建立完善了水库运行管理制度,水库标准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库周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完成水库大坝年度安全鉴定计划,完成大坝安全监测任务,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平台正常运行。 0 ?
7.已成系统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在建工程配合完成情况;信息安全事故情况。 本年度,我区百分百落实系统运行维护资金,通过委托专业维护单位对已建的各类水利信息系统进行统一运行维护;按规定合理录入水资源监控系统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和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确保视频系统正常运行;积极配合做好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重庆(2016~2018年)项目及重庆市防汛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全区各系统平台正常运行,未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0 ?
民生水利
1.山坪塘、日供水人口2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确权颁证率90%以上。 顺利完成农田水利改革年度任务。全区小型水库已全面完成确权颁证,通过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工程也由城市水厂统一管理。我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重点为山坪塘确权登记颁证,由区政府授权区农委颁发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颁证范围主要为城规覆盖范围以外的集体所有山坪塘,符合条件申报颁证的山坪塘共有116个,涉及南山街道、峡口镇、长生桥镇、迎龙镇和广阳镇。目前已完成相关工作。 0 ?
水生态建设
1.严格按照程序颁发取水许可证,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取水(发电)量,执行按月或季度征收水资源费。完成年度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目标,有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的应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编制和水功能区监测工作。 严格按照程序颁发取水许可证,全面加强对全区各取水用水单位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取水、用水单位取水管理情况、计量设施运行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取水(发电)量,执行按月或季度足额征收水资源费。严守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加强节约用水,完成年度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3.27%和9.43%(考核任务分别为下降10%和8%),满足考核要求。完成南岸区黄桷度、白洋滩、玄坛庙三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编制,按要求开展迎龙湖等8个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其中长江3个断面由市级监测,考核目标为7个),全年每个断面监测12次,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满足考核目标77%);完成重要水功能区标志牌设置;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规定。 0 ?
2.完成水保预防监督、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加大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力度,严格审查每一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共审查批复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9个(包含经开区审批17个),水土流失防治范围241.98hm2,水土保持总投资17378.21万元,足额征收水保“两费”321.51万元。认真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督促业主单位及时整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日常巡查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已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以新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为契机,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向全区多个小学发放水土保持宣传资料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编制《南岸区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开展水土保持监督信息化相关工作。 0 ?
3.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涉河建设项目项目审批及项目监管、河道采砂许可、现场监管及安全监管。 1.2017年南岸区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25.6公里,主要涉及长生河、渔溪河部分河段,我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全面完成,按时上报划界成果。 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批和日常监管。2017年完成涉河方案批复7个,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河道巡查监管工作,成立南岸区农林水利执法队伍,拥有12个编制人员和8个协勤。建立了《南岸区河道管理日常巡查制度》,建立涉河审批和巡查台账制度。成立了以农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执法大队和防汛抗旱管理站及相关科室成员组成的河道巡查领导小组,加大巡查力度和深度,采取经常性巡查、不定期巡查和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查。对河道非法建筑、违法业主行为保持“零容忍”。开展非法砂石码头整治专项执法检查20次,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开展涉河建设的执法检查62次,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下发《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份,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2件,罚款2万元。 3.按要求开展河道采砂许可和现场监管,我区目前无审批的采砂许可,加强河道采砂日常巡查监管,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开展河道采砂执法检查35次,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开展非法砂石码头清理整治,区交委、区农委、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和街镇联合执法,全面推进长江河道非法建筑拆除工作,发现一起拆除一起。通过约谈业主,8个砂石码头已经关闭,5处砂石加工设备(投入5000万元)、2处餐饮违法搭建已全部拆除,并封闭了下河通道,安装了监控设施做好九朝段航道清淤工程现场监管,处理矛盾纠纷。 0 ?
防汛抗旱减灾
1.防汛抗旱责任制及基层服务体系完善,防汛抗旱值班值守到位。 认真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区、镇、存各级防汛机构,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防汛24小时值班工作。汛前安排部署了今年防汛抗旱工作重点,明确了2017年水库及主要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并在南岸区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全面建立防汛抗旱责任制及基层服务体系,层层签订防汛抗旱工作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防汛各级责任人,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细化修编了南岸区防汛抢险预案,各街、镇和有关单位及水库完善修改了各自的防汛抢险预案。 0 ?
2. 有效调度水库水电站,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有力。 做好水库调度,有效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汛期做好水库防洪调度,组织编制了水库调度方案和防洪预案。建立完善全区防汛应急处置机制,区农委与重庆市武警船艇支队共同组建了一支专业的防汛抢险队伍,配备了专业抢险物资,并开展防汛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 0 ?
3.按时保质完成防汛抗旱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完成2017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体系培训演练。 0 ?
4.做好防汛抗旱风险管控工作,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到位。 做好防汛抗旱风险管控工作,建立风险台账。强化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设立了防汛物资专用仓库,并安排专人管理。各防汛主要对象也根据要求储备了相应的物资。 0 ?
5.确保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数据传输畅通。 落实中小河流水文信息系统和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等运行维护单位和资金,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数据传输畅通。 0 ?
水利改革
1.完成深化水利改革年度工作任务。 圆满完成深化水利改革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市水利局改革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深化水利改革年度工作任务,建立了由区领导担任组长的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了2017年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是改革目标和任务。配合开展了全区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完成了水库物业化试点工作和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明确了全区水库等小型水利工程资产权属及管理主体,落实了日常管理主体和安全责任主体。 0 ?
依法治水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全面落实水利行业普法责任。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全面落实水利行业普法责任,通过发放《水法》《防洪法》等涉水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品、开展普法讲座等形式落实普法责任,提高人民群众对涉水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依法治水意识。 0 ?
2.依法开展水行政执法,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案为零。 依法开展水行政执法,维护水事秩序稳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着重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查出水事违法案件,及时协调处理水事矛盾和纠纷,协助处理群众涉水案件来信来访。 2017年依法开展水事执法检查157次,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下发《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9份,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3件,罚款4万元。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案为零。 0 ?
3.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投标文件合法性审查覆盖率、正确率达100%。 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规范水利行政审批管理。通过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行政权力清理等,进一步明确了我委承担的水利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事项,根据市区工作要求,完成了行政审批网上系统建设,行政审批更加规范。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招投标文件合法性审查覆盖率、正确率达100%。 0 ?
宣传和信息
1.网站信息30分,刊物信息5分。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全面完成完成行业宣传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且未出现负面报道。完成网站信息30分,刊物信息5分。 0 ?
2.中央媒体5篇;市级媒体10篇,其中《重庆日报》最低完成5篇。 完成中央媒体信息宣传5篇,市级媒体20篇,其中2017年12月19日在《重庆日报》第十版专版报道《砥砺奋进履治水之责,改革创新担兴水之任-南岸区全力推进河长制守护绿水青山》。 0 ?
效能监察、信访稳定
1.被市委、市政府或水利部通报批评,或在正式会议上点名批评;被市水利局通报批评、督办或约谈的。 加强效能建设,本年度未被市委、市政府或水利部通报批评,或在正式会议上点名批评;未被市水利局通报批评、督办或约谈。 0 ?
2.按时或认真办结市政府公开电子信箱回复,及时接返来访、未造成来访人员在市局留宿;未出现上访人员重复上访,未在市级及以上造成恶劣影响。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时或认真办结市政府公开电子信箱回复,及时接返来访、未造成来访人员在市局留宿;未出现上访人员重复上访,未在市级及以上造成恶劣影响。 0 ?
安全生产
1.基础保障情况(上级文件贯彻和落实情况;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按照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安全工作要求布置,南岸区水行政部门在市水利局业务指导下,遵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下达给我委的安监工作任务及要求,牢记习总书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源头治理三大重点,进一步强化隐患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规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有效地排查和治理隐患,确保了今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0 ?
2.监督执法情况(日常安全巡查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监督执法开展情况)。 我区将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相结合,开展危化品专项检查4次,汛前专项安全检查21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9次,查出隐患均已完成整改。 0 ?
3.事故控制情况(控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事故管理情况)。 未发生水利生产安全事故 0 ?
一 票 否 决 1.安全事故是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年度发生1起死亡2人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未发生安全事故 0 ?
2.质量事故是指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水利工程(含堤防)发生重大险情,危及大坝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未发生质量事故 0 ?
3.违规违纪是指被考核单位所属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确定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出现违规使用水利资金,发生重大违规违纪案件的;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被“两规、两指”,或因违反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无违规违纪情况 0 ?
4.弄虚作假是指提供的自查报告、数据、成果等不实或相关佐证材料造假,以及群众举报涉及考核的造假事项。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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