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民用建筑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含易地建设)初步设计审批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文章]
序号 事项编码 行政审批事项 申请材料 设定依据 实施机关 行政审批对象 法定 时限 承诺时限 收费情况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2 ? ? 结合民用建筑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含易地建设)初步设计审批 1.《重庆市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设置意见通知书》(复印件1份); 2.防空地下室专项初步设计图纸(原件1份,盖公章); 3.防空地下室专项初步设计说明书(原件1份,盖公章); 4.属易地建设,建设项目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申请(原件1份,盖公章); 5.属易地建设,减免范围的项目应同时申报有权机关出具的相应政策文件资料(复印件1份)。 《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重庆市一届人大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修订)第十六条第(三)款。 南岸区民防办 经开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关于调整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0】230号) 标准: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5元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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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民用建筑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含易地建设)初步设计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