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协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9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文章]

一、部门基本情况

南岸区科协2016年行政编制4人,实有行政编制6人,退休人员5人,临聘人员3人,公务用车1辆(公务车辆改革时已封存但未处置下账),2016年8月群团改革时设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协发展道路,切实增强科协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科技工作者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切实担负起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加强学会党建工作,密切关注科技工作者思想动态的新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科技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科协的要求,贯彻执行南岸区科协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定,领导区级学会工作,指导基层科协业务工作。

(四)团结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利用科技人员服务站做好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服务工作,宣传、举荐优秀科技工作者,接待、走访、慰问,反映科技工作者意见建议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各类科技咨询、科技沙龙等活动,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五)团结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创新发展主力军作用,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把科技工作者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六)开展学术交流。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动技术创新。

(七)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动基础科普设施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八)强化学会管理。突出科技工作者主体地位,提高学会服务能力,激发学会创新能力,增强学会凝聚力和学术权威性、公信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科技社团。

(九)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科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组织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协商民主,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

(十)研究指导科协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相关理论政策研究,开展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01.26万元,支出总计301.26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28万元、下降0.42%,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中科普设施从本单位调减给相关街镇的经费128.66万元比上年多支出25.06万元,二是基本支出中政策性增资、追加职工2015年度以前住房补贴、应休未休假报酬等比上年收入增加23.78万元。支出减少1.28万元,下降0.42%,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中科普设施从本单位调减给相关街镇的经费128.66万元比上年多支出25.06万元,二是基本支出中政策性增资、追加职工2015年度以前住房补贴、应休未休假报酬等比上年支出增加23.78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0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15万元,占96.64%;年初结转和结余10.11万元,占3.36%。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0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77万元,占44.74%;项目支出166.49万元,占55.26%。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10.1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科普设施从本单位调减给相关街镇的经费128.66万元比上年多支出25.0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93.94万元)减少2.79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是科普设施从本单位调减给相关街镇的经费比上年多14.95万元(不含年初结转数10.11万元),二是政策性增资、追加职工2015年度以前住房补贴、应休未休假报酬等17.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404.73万元)减少113.58万元,下降28.06%。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中科普设施从本单位调减给相关街镇的经费128.66万元,二是政策性增资、追加职工2015年度以前住房补贴、应休未休假报酬等15.04万元、追加离退休书报费0.04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万元,下降0.42%。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中科普设施从本单位调减给相关街镇的经费128.66万元比上年多支出25.06万元,二是基本支出中政策性增资、追加职工2015年度以前住房补贴、应休未休假报酬等比上年支出增加23.78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13万元,占34.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职工2015年度以前住房补贴、应休未休假报酬等;科学技术支出136.34万元,占46.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66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128.66万元科普设施经费从本单位调减给了相关街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5万元,占12.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待遇和疗养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7.46万元,占2.56%,等于年初预算数;住房保障支出9.87万元,占3.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了职工2015年度及以前住房补贴4.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24万元,较上年增加5.3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兑现2015年以前住房补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退休费及补贴、兑现2015年前住房补贴。公用经费26.53万元,较上年减少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支付的应休未休假报酬在公用经费中,而2016年放在了“其他工资福利”科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决算和年初预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本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没有公车了(本单位原只有1辆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14年以来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07年以来未购置过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科普工作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实行公车改革后本单位不再有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1.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重庆市科协、丰都科协等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学习科普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辆(公务车辆改革时已封存但未处置下账);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3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6.7万元,降低25.25%,主要原因是2015年支付的应休未休假报酬在公用经费中,而2016年放在了“其他工资福利”科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公务用车1辆(公务车辆改革时已封存但未处置下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和一体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未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98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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