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四项措施提升烟花爆竹经营点本质安全

发布单位:区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文章]

一是提高准入门槛。以市局开展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为契机,要求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实行专店经营、专柜陈列、专人销售,对非专店经营,专柜不足以陈列烟花爆竹的经营点一律限期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停止供货,注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6月份重庆进入高温天气以来,区安监、供销、公安等部门聘请重庆烟花爆竹集团渝南有限公司专业人员联合执法,先后3次对辖区内55个烟花爆竹常年经营网点地进行毯式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点165家次,发放专项整治通知55份。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版专栏进行报道,走街串巷轮番进行宣传,印刷发放宣传小册子等方式进行烟花爆竹专项安全宣传。4月份以来,开展集中培训1次,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

四是强化督促服务。由区烟花爆竹公司负责督促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及时更换消防器材、警示标志,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等工作。近期,为烟花爆竹经营点更换灭火瓶100余具,印制下发警示标志12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