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阳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单位:区食药监分局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文章]

一是抓机制,确保责任落实。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村(居)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格局,并按照《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南岸区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7〕7号)和《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区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科室、所(办)工作责任分工》(南食药监〔2017〕31号)文件要求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制定具有辖区特色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抓执法,加强日常监督。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大力加强了日常巡查监督力度,每月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开展日常检查,对辖区内一家生产企业、两家备案小作坊分别进行了4批次检查,共检查辖区内食品流通经营者46家次,餐饮经营者38家次,医院、诊所及药品经营者26家次,同时配合相关专项检查行动,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安全底线。另在广阳镇农贸市场划定了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将食品摊贩统一进行管理,符合相关要求的给予办理备案证,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达到要求办理备案证后方可经营。抽检方面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五组,快检检测6组。

三是抓宣传,确保群众知晓。在明月沱正街开设创建宣传专栏,在街边路段设立创建宣传广告牌5块,在镇政府和村(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标语,在主要道路边悬挂创建宣传海报,开展现场咨询创建宣传活动3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单、宣传册等2000余份,发放便民手提袋等创建宣传小礼品2000余个。

四是抓共治,确保满意度提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治;进一步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联合食品经营者共治;镇食药监办、城管执法大队,镇派出所等责任部门开展了一系列联合整治行动,推进监管、执法、检测等信息资源共享与合作,形成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