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龙镇着力规范食品摊贩管理

发布单位:区食药监分局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文章]

一是营照宣传氛围、合理设置食品摊点。在场镇张贴《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宣传海报,联合镇城管大队统筹按照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合理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规定经营时间。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镇食药监办负责食品摊贩的日常管理及《食品摊贩备案卡》的发放,截止目前已登记发放食品摊贩24户。

三是实行亮证经营。食品摊贩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时,必须在明显位置摆放《食品摊贩登记卡》。

四是强化对食品加工场所的监管。食药监办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食品摊贩的加工场所予以规范,督促经营者做到食品原料存放规范、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良好。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按规定进行经营活动的食品摊贩予以取缔,并组织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整治区域性、普遍性问题突出的流动饮食摊点和生产加工场所,规范食品摊贩管理工作,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