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质监局

单位领导

局长:李青

党组副书记:张焕丽

副局长:李渝杰、王勇

单位电话

(023)89232348

(023)89232331

地  址

重庆市南岸区金紫街194号

单位简介

重庆市南岸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职能职责

(一)负责本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提高本地区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本地区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组织实施质量发展、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和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建立质量分析制度,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统一管理,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地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市质监局的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预警管理工作,受理质量仲裁检验申请,协助产品质量鉴定,负责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一管理本地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能源计量工作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统一管理本地区标准化工作,推行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负责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商品条码工作,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标准化信息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地区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七)承担本地区特种设备(不包括依据法律法规除外的类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检验检测等的监督管理,负责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开工告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核实、报告和按规定权限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管理。

(八)依照行政法规授权,负责本地区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对毛、绒、麻类纤维实施质量监督。

(九)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或接受市质监局委托,负责本地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对获得许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本地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受理质量技术监督领域投诉举报,承办市质监局交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举报投诉处理的有关事宜。

(十一)承办市质监局和本地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