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委

 

单位领导

党委书记、主任:张学辉

党委副书记:李小华

纪委书记:刘 

副主任:罗 

副主任:宋 

副主任:马良成

工委主任:高 

单位电话

02386384700

02386384720

  

 重庆市南岸区南兴路230号南岸区南坪交通大厦

单位简介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岸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458)和《中共重庆南岸区委、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岸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岸委发〔2014 25)文件,设置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担负全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养护管理、水陆运输日常监督行业管理、综合运输市场监管和综合协调等职责。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建设管理科、综合运输管理科、法制安全科、铁路港航科。下属2个事业单位:区运管所、区公路养护管理中心。机关行政编制1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为2名,退休职工19人。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交通行业统计。

(三)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和运输市场的管理,承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区道路、水路、铁路、公共客运和轨道交通等综合运输市场监管和综合协调;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相关工作。

(四)负责交通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协调推进在区铁路项目建设;指导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保护。

(五)负责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负责公路养护、公路路产路权管理和保护;负责组织超限运输治理工作。

(七)按权限负责辖区水运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辅助业的日常监督等行业管理;按权限实施水上交通行政审批事项和港口规费征收;指导、监督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

(八)负责指导委属单位安全监督工作;参与涉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协调交通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和交通项目建设安全工作。

(九)负责交通行业应急预案拟订及体系建设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疏导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十)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